省查处奥运标志侵权案200多起

日 期:2008-5-9 11:05:41    来 源:江淮晨报   作 者:史江生 索苏静

  随着北京奥运会临近,我省工商部门着手加强奥林匹克标志保护,目前全省工商系统已经查处200多起侵犯奥林匹克标志案件,其中4起典型案件当事方被重罚。昨日,有关部门对外公布了这4起典型案件。
  “金伯利带你提前畅游北京奥运,只要在活动期间购买任意一款钻石饰品,即可参加提前畅游北京奥运的活动,有机会获得免费‘北京奥运游’,不仅可以游览首都各大名胜,更可以感受北京2008奥运气息,心动就赶快跟我们走吧!” 铜陵市金伯利钻石专卖店未经权利人许可,擅自在店堂内张贴带有奥林匹克标志“Beijing2008”字样和“金伯利钻石带你提前畅游北京奥运”的宣传广告,同时还在当地报纸上刊登同样带有奥林匹克标志的宣传广告。其广告内容经铜陵市工商局调查后认为,其行为已违反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责令其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罚款5000元。
  铜陵市薇薇新娘婚纱摄影未经权利人许可,擅自使用中国印图案,称“Beijing2008”中华大家庭2008新人迎奥运活动摄影指定单位“薇薇新娘”,开展祝福奥运新人铜陵地区选拔活动等广告宣传。当事人未经权利人许可,在报纸、户外广告以及店堂广告中使用奥运标志进行商业宣传,工商部门责令其立即停止侵权,并处以1万元罚款。
  淮北市天鑫金店未经权利人许可,擅自销售“北京2008年奥运精制金章”及衍生产品,违反奥标条例有关规定,淮北市工商局责令其停止侵权行为,没收侵权商品共24套,罚款3000元。
  安徽皖源旅游宾馆有限责任公司茂源经营部未经权利人许可,擅自购进纯银质福娃、铜质福娃等准备销售时,被安庆市工商局大观分局查获。被责令停止侵权行为,同时依法没收在案的北京奥运会吉祥物和纪念品,并罚款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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