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无照经营和商标侵权 一无证服装厂仿冒名牌被“端”
日 期:2008-7-1 9:48:18 来 源:第一纺织网 作 者:
在灵秀镇有这样一家服装加工厂,不仅无照经营,而且私自使用与名牌服装厂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侵犯他人的商标专用权。昨日石狮执法部门开展打假行动,不仅将其依法取缔,而且开出了5万元的罚单。
自2007年6月开始,晋江青阳籍的叶某和湖北利川籍的李某共同出资50万元,未经有关部门的审批及向工商部门核准登记,他们擅自在灵秀镇茂厦村开业经营服装加工厂,雇工40名,主要从事服装加工制造。在此期间,他们为牟取非法利益,在加工生产的茄克衣上使用与我市一家中国驰名商标服装企业相近似的商标。
俗话说,“没有不透风的墙”,这家无照经营服装加工厂的“地下活动”引起被仿冒服装企业的警觉。前不久,该企业一纸投诉将无照服装厂告到工商部门,灵秀工商所执法人员根据投诉,依法对位于茂厦村的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当事人叶某和李某无法提供营业执照,执法人员在现场查获使用与投诉企业近似商标的茄克衣558件。由于当事人涉嫌无照经营及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执法人员予以立案调查,并依法扣留了前述物品。
经查,叶某与李某所办无照服装加工厂至案发时共生产茄克衣563件,他们曾于去年年底以每件80元的价格将5件这种茄克销售出去,其余还未出手即被执法人员查扣。叶某和李某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擅自使用与他人商标相近似的商标,非法经营涉及金额达45040元。因违反《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和《商标法》等法规有关规定,此案两名当事人及其工厂因无照经营和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而被责令立即停止商标侵权行为,执法部门没收、销毁其被查扣的茄克衣558件,并处该厂罚款5万元。
业内人士表示,此案教训深刻,应该引起其他小型服装生产企业的深思:合法经营才是发展的长久之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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